避免溺水事故,最重要的是不游“野泳”。
不少人存在僥幸心理,喜歡游“野泳”。重慶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巡警支隊副支隊長陳剛認為,這種想法極其危險。首先,水情復雜難料。野外水域的水深、流速往往不明,平靜水面下可能藏著強勁暗流或漩渦,極易將人沖走。不穩(wěn)定的水溫還可能引發(fā)腿部抽筋,使人瞬間失去游泳能力。其次,水下環(huán)境危機四伏。尖銳的石頭、玻璃以及纏繞的水草,都可能成為“水下殺手”,讓人受傷或被困。第三,救援力量匱乏。野外水域附近缺乏專業(yè)救生員和設施,救援往往鞭長莫及。最后,生物威脅不可忽視,蛇、水蛭甚至攻擊性魚類都可能對水中的人構成威脅。
當意外發(fā)生時,正確的自救方法能為挽救生命爭取寶貴時間。
“保持冷靜是第一法則?!标悇偢嬖V記者,在水中掙扎會使體力在3分鐘內耗盡,此時應立即蹬掉鞋子,嘗試“水母漂”姿勢——頭部后仰,四肢自然伸展,利用肺部空氣讓身體漂浮在水面,確??诒呛粑?/p>
“如果附近有漂浮物,如木板、樹枝等,應盡量抓住,借助其浮力保持身體在水面上,增加獲救的機會。除非有足夠的游泳能力和體力,否則不要輕易嘗試自行上岸,以免在過程中發(fā)生危險?!标悇傉f。
他人遇險時,施救有講究。
“非專業(yè)人士切勿貿然入水施救,可撥打120或利用竹竿、救生圈等工具開展岸上救援?!标悇傉f,“救人上來后,首先要清除溺水者的口鼻異物、采用‘膝頂法’排水,對心臟驟停者實施心肺復蘇?!?/p>
“見義智為”比“見義勇為”更重要。5月25日,重慶市墊江縣新民鎮(zhèn)老橋邊,兩名初中生在放學途中,發(fā)現(xiàn)一名4歲男童不慎跌入河中。兩人默契配合,一個從橋頭的臺階跳入水中抓住男童的衣領,另一個從綠化帶扯下一根長藤拋給同伴,不到3分鐘便將男童成功救起。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5年06月17日 14 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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